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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铝型材、废不锈钢、带胶废钢屑、废紙箱、廢銑刀等一批普通废料转让公告

交易金额 价格电议

规格型号

供货总量 600

有效期 6年

需求情况 长期需求

所在地 河南省 郑州市

刷新时间 2020-10-20 01: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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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机详情
基本参数
  • 新旧程度 不限
  • 是否现货
  • 存放方式 库存存放
详细说明

一.项目描述

1.转让标的为废料定期回收资格,合同期限:2019年7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转让所涉及废料可看样检测,看样检测需提前预约;
3.此项目包含:废铝型材、废不锈钢、带胶废钢屑、废铝屑等,以上重量为预估量,标的物数量为交易时间段的预估量,其数量仅供参考,不得作为双方合同要约;的终交易量以实际销售数量为准;

4.我司在郑州保税区内,投标方运输车辆需要办理电子车牌及向海关申请车辆备案;
5.投标方需遵守我司各项管理规定,负责作业区及设施7S;

6.成功受让后若投標方未能依我司要求达到日产日清造成废料堆积积水或其它品质问题,投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我司扣水或其它折扣处理;

7.废料清运过程中因投標方原因产生的进出区关务异常罚款,由投標方全额承担;

8.投標方应保证所有源自我司之废料全部合法合规处置,若有违规处置,我司有权对投標方从严处罚;

9.投標方如委托下游厂商处理我司废料的,若因投標方下游厂商违规处置废料造成我司损失的,投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10.投標方在履行合约期限内若出现违约情形满三次或以上,我司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约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11.所有废料清运车辆不得私自改装(如增加水箱等)或私自增加车辆配重,若有违反,抓一罚十,情节严重者我司有权解除合约;

12.投標方在得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清运某种废料,如有违反我司有权进行处罚或解约;

13.投标方需自行安排外部储存/分拣场地,因场地问题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若因投标方原因无法满足我司要求的清运量则视为违约,我司将按照相关条款处罚;
14.中标成功后我司对投标方下达《签约通知书》,并要求投标方制定《清运计划》,签约完成七日内依据标的描述中的各项要求安排人力设备入驻我司,展开废料清运工作。

二.投标方需具以下资质:
1.营业执照(生产制造企业经营范围需包含废料回收业务或具有回炉制造能力);
2.环评批复(企业所在地环保验收报告);
3.再生资源回收者备案书;
4.金属收购行业备案书;
5.其它:收购商处置场所所在地消防部门验收数据,其它临时性数据需求。
三.注意事项
1.该标的整体转让不拆分(前提条件:所有标的物需均为的高价,且超出我司预期),本次转让报价币别为RMB,价格为未税价;

2.开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款由投标方承担;
3.意向投标方以密件形式将报价信息邮递至我司,由我司相关部门共同拆封确认;
4.招标价格未达到我司预期则流标,的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四.其他事项

1.看樣時間:6月14日~6月15日;

 2.截止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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